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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304am永利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 年产4万吨钠离子电池电极材料产线建设项目(先行) 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

2025-12-15
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682号令)(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)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中的有关规定,现将浙江304am永利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钠离子电池电极材料产线建设项目(先行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:

项目名称:年产4万吨钠离子电池电极材料产线建设项目(先行)

项目性质:新建

建设单位:浙江304am永利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

建设地点:绍兴市滨海新区康庄路与沧海路交叉口

    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:企业委托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编写了《年产4万吨钠离子电池电极材料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;2023年12月27日,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以绍市环越审〔2023〕34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。受浙江304am永利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,中昱(浙江)环境监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4日—2025年11月6日共三天对实施的“年产4万吨钠离子电池电极材料产线建设项目(先行)”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,结合检测结果及企业现场情况编制了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。
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

公示时间:即日起至12月21日

公众意见投递: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,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有意见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联系人:陈世杰

联系电话:13732478953

 

浙江304am永利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

2025年12月15日 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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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304am永利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先行验收报告 (公示)

浙江304am永利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先行验收报告 (公示)

_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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